香港快速離婚
在香港,離婚程序受《婚姻訴訟條例》規管,申請離婚需符合以下條件:
離婚理由
您必須證明婚姻已無可挽回地破裂。有效的理由包括:
- 通姦或無法忍受的行為
- 分居至少一年(雙方同意)
- 分居兩年(單方面提出亦可)
最低婚齡要求
在提出離婚申請前,夫妻須已結婚至少一年,除非法院特別批准。
單方申請或共同申請
- 單方申請:一方提交離婚申請書,並透過第三方送達給另一方。
- 共同申請:雙方達成共識並共同提交申請,可簡化流程並減少衝突。
離婚程序步驟
- 向家庭法庭登記處提交申請或共同申請
- 將文件送達配偶(如非共同申請)
- 安排法庭聆訊日期並支付相關費用(特別程序為$630,被抗辯案件為$1,045)
- 取得初步離婚令(Decree Nisi),並於6週後申請**絕對離婚令(Decree Absolute)**以完成離婚手續
可選擇家庭調解服務
法院提供自願性家庭調解服務,協助處理子女撫養、財務等問題,以避免進一步訴訟。
中國快速離婚
中國的離婚制度結構不同,強調調解與冷靜期,在最終離婚前設有特定延遲期:
冷靜期制度
根據2021年起施行的《民法典》,離婚需經過30日的強制冷靜期,讓配偶雙方重新考慮。期間任一方可撤回申請。
冷靜期的例外情況
如涉及家庭暴力或通姦,則不適用冷靜期制度。
離婚申請方式
- 協議離婚:雙方達成協議後在民政局辦理,無需法院出庭。
- 訴訟離婚:調解無果後向法院提起訴訟,離婚理由包括通姦、暴力、遺棄、賭博或分居超過兩年等。
先調解、後訴訟
法院一般會先安排調解,如無法解決,則進入訴訟程序,由法院裁決監護權與財產分配等事宜。





